问题 | 2023年之后,35%股权的股东将享有哪些权益? |
释义 | 股东拥有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股权转让权、公司经营查阅监督权、依法请求公司合理收购股份、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同时,股东还需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股东百分之35有什么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股权转让权、公司经营查阅监督权、依法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份、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权利等。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第三十七条 (一)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持有35%股份的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参与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权转让权、监督公司经营等。此外,他们还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参与剩余财产分配、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等。同时,股东也有义务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且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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