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十八岁不可以结婚领证。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公民登记结婚的,应当满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