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定金如何交 |
释义 |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房屋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3、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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