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1、被一方欺骗或强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手段;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