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减刑,一般由监狱管理机关向服刑地中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法院再做出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