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怎么办理分公司注册资本? |
| 释义 | 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的。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但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一、分公司名称核准 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二、分公司经营范围 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 三、分公司财务核算 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即使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开票纳税,分公司注册资本也是没有 四、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五、外资分公司审批 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的资格的,一切注册资本都有总公司进行拨划。通过上述资料我们知道分公司并不是一个个体,而是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下属公司,一切业务、财产、人员调配都要通过总公司才能进行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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