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性是比较大的,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也有很多人忘记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忘记缴纳养老保险这一种行为来说,如果忘记缴纳养老保险的话,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补交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     1.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     滞纳金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统一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之日止。     公式:A=B+C     A:补缴总额     B: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     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60%或100%,由本人选择)     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法律客观: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 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