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
 1、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在必要时作为消除危险的唯一途径;正当防卫没有这样的要求;
 2、即使在当时,其他方法可以用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原因是别人的非法侵权,紧急避险的原因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损害等非人为损害;
 3、两者对损害程度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违法侵权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受保护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者等于受保护的权益,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或者大于受保护的利益;
 4、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非法侵权人本人,而紧急避险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两者的损害对象有原则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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