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承担全部责任 |
释义 |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情形是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车; 4、倒车或溜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刮; 5、机动车变更车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6、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正常转弯、掉头或超车的车辆; 7、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刮撞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 8、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造成交通事故; 9、机动车因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导致交通事故; 10、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 11、其他单方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什么是全责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根据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12种,具体如下: (一)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四)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七)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八)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九)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二)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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