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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提取公积金,如果名下有房?
释义
    名下有房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名下有房能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领取: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法有哪些
    1、购房可以提取。预售房产的和办好房产证的在提供相关材料后都可以提取。预售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有房产证的,要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等材料进行申请。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提取。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年内提出申请,提供工程预算书、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等材料可以申请提取。3、加装电梯和拆迁安置房可提取。加装电梯的提供相关报建资料,电梯共有人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等材料进行申请;拆迁安置房的可以提供拆迁补偿协议、超出置换面积的购房发票等材料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4、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提供房产证、危房鉴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证等一系列材料,申请通过后可以提取。5、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提供退休相关的各项证明,在退休后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6、租房的人员以及普通住房物业费也可提取。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申请通过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房产证、当年物业费发票等材料,普通自住房物业费也能用于提取一定数额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方法
    1、购房可以提取。预售房产的和办好房产证的在提供相关材料后都可以提取。预售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有房产证的,要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等材料进行申请。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提取。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年内提出申请,提供工程预算书、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等材料可以申请提取。3、加装电梯和拆迁安置房可提取。加装电梯的提供相关报建资料,电梯共有人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等材料进行申请;拆迁安置房的可以提供拆迁补偿协议、超出置换面积的购房发票等材料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4、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提供房产证、危房鉴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证等一系列材料,申请通过后可以提取。5、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提供退休相关的各项证明,在退休后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6、租房的人员以及普通住房物业费也可提取。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申请通过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房产证、当年物业费发票等材料,普通自住房物业费也能用于提取一定数额的公积金。
    如果单身公寓提取公积金或者可以用什么方法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提取公积金不违法,如果未经允许私自提取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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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8: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