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户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规定:1、父母赠与的房屋一般平分;2、婚前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一般平均分割;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一般不分割;4、婚前一方建造但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债务的房屋归婚前所属,需适当补偿对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协议处理,如无协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分析 1、该房屋是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平均分割。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割。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适当补偿房价的一部分给另一方。 一般情况下法律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有哪些规定?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离婚房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法律有以下规定:婚前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平分;婚前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割;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但债务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应补偿另一方适当房价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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