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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释义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尚未到期之前,将其作为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到期日,贷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存单原件和其它证明文件,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和签订合同等步骤。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利息较定期利息较高,适用于存单即将到期且客户急需资金的情况。
    法律分析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尚未到期之前,为了避免提前支取损失而将其作为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同意质押后,向客户支付所需金额,客户则需按月支付利息。待存单到期时,客户需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利息较定期利息较高,因此适用于存单即将到期且客户急需资金的情况。建议您在办理的时候比对您需要归还的贷款利息和您存单到期的存款利息相对比,如果您归还的贷款利息比您存单到期后的存款利息还要多的话说明您此时提前支取比用存单质押贷款要划算,反之亦然。
    二、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一)贷款期限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
    (二)贷款金额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三)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银行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原件;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延伸
    存单质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出质人应将存单出质给贷款银行,并签订《质押合同》;其次,贷款银行应审查出质人的资格,并对存单进行质押登记;第三,贷款银行应按照质物保管合同的约定保管存单,并确保存单的安全;最后,如果质物发生损失或毁坏,贷款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语
    存单质押贷款适用于存单即将到期且客户急需资金的情况,贷款利息较定期利息较高,但可以避免提前支取损失。办理时需提供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存单原件和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等。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非本人名下存单需出示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等条件。贷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9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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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5 2: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