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最高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依据是,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