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按照保险合同前款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全面评估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请求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人明知有关情况之前已经接受保险费的情况下,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七条 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 《保险法》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人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未能按照保险合同前款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全面评估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者请求变更保险合同。 《保险法》 第二十条 在保险人明知有关情况之前已经接受保险费的情况下,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