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应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提取对象身份和提取条件审核,开具《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持《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转账提取手续; (4)职工须认真仔细填写核对收款人姓名、开户行、账号,以免有误; (5)提取人系购房人配偶,还须提供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须代办,应出示提取职工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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