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