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写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时,首先要写明前提,即在依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签订。其次要写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必要信息,劳动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然后若是有保密项应对保密范围进行划分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