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应该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则应准备相应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以及使用情况应当注意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     二、租房押金是什么性质     租房押金是担保性质。租房押金是承租人存放在出租人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可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的费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但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维护出租房和承租房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 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9.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