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签订期房合同需注意八项陷阱,包括虚假五证、不明房产证办理期限、书面通知推卸责任等。买受人需警惕开发商提高公摊面积、变更楼盘位置、抵押土地使用权等潜在风险。物业管理公约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签订也影响房产证的取得。买受人在损失范围方面缺乏明确保护。 法律分析 签订期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八: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结语 购买期房时需注意以下八点:一、确保开发商提供真实有效的五证;二、注意公摊面积是否被虚增;三、明确房产证办理期限;四、书面通知要求开发商履行义务;五、确认购买房屋的确切位置;六、注意房屋是否被抵押;七、与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八、了解买受人的损失范围缺乏明确界定。购房需谨慎,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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