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被告无故不出庭审理的,法院会发给传票,经传票后不出庭的,就会作出缺席判决。如果已经通知而不到场,却没有代理人行使其法定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按相关程序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1、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不出庭的根据情况适用缺席审判或者拘传。2、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