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条款约定了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但若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理赔,则需要分析其合理性。针对重疾险拒赔肝硬化的情况,保险人可能会以以下理由拒赔: 1. 保险合同中未约定肝硬化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 2.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虚假告知肝硬化等病史; 3.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条款或等待期未履行或未到期。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 2. 《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3.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4. 《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不得有欺诈行为; 5.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约定合同生效前的等待期,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重疾险拒赔肝硬化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病史,同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人也应在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