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收回债务人赠予的房产,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人需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债务人赠与房产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2、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4、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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