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婿有赡养岳父的义务吗 |
释义 | 女婿没有赡养岳父的义务,因为根据《民法典》,并没有女婿要照顾、赡养岳父、岳母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女婿的法定义务。但是在道德上,女婿应当照顾岳父、岳母。 一、怎样分配民法民规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民法典上门女婿公证了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一般是不能继承,除非有遗嘱指定入赘女婿继承遗产或者没有遗嘱但入赘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三、是不是女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婿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丧偶女婿对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为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生活来源。 丧偶女婿无论是否再婚,也无论他们是否与岳父母生活在一起,只要对岳父母的生活提供主要的经济资助,就可以理解为他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岳父母死亡后就可以继承他们留下的遗产,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2、为岳父母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非只是提供了主要经济生活来源,如果丧偶女婿为岳父母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主要劳务,也算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它包括生活上的侍奉、照顾,如有病的护理、医疗,平日的吃、穿、起居等生活上的料理。 3、对老人的赡养属于长期的、经常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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