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符合其中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就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也会占租赁资产使用寿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