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申请。购房人携带资料向区政务大厅40号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二)审核。区人才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三)公示。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将购房补贴款预拨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房补贴专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银行,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万柏林区人才购房补贴申领办法(试行)》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购房人携带资料向区政务大厅40号人才服务窗口申请。     (二)审核。区人才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三)公示。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将购房补贴款预拨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房补贴专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银行,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