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一、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工程合同 以下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1、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可解除工程合同; 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二、可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