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为啥需要离职证明 |
释义 | 离职证明对于公司和离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办理转移手续和申请失业金等。离职证明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并且内容应客观、不带主观性。用人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受到法律责任,并需赔偿劳动者的损失。离职证明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劳动者的供职信息和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分析 一、公司为啥需要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而经济损失,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为避免风险要求入职者必须提供离职证明。 除此之外,离职人员要转出人事关系,续交社会保险,申请失业险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二、离职证明的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离职证明的注意事项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离职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4.离职证明最关键的一点是内容属于基本信息,应该具备客观性,不带主观性。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该证明的,不仅可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由上述规定可见: 其一,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律苛以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而绝不是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权力,用人单位违反该义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向离职劳动者出具,是为离职劳动者的利益而出具,而非为劳动者将来的供职单位之利益出具。法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概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主要功能,一是呈现劳动者之前的供职信息,方便劳动者再就业,二是供离职的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之用。 结语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具有多种用途。首先,它证明了劳动者按照正常程序离职,为劳动者申请失业金或寻找新工作提供了依据。其次,离职证明也是劳动者转移人事关系、续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手续的必备文件。在开具离职证明时,需要注意格式的规范性,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并且内容应客观准确,不带主观色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不仅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出具离职证明,以履行其法定义务,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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