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职业、年龄等因素,加重或者减轻保费,但必须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同时根据《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就保险合同中的重大事项向被保险人提问,并将被保险人的回答记入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职业、年龄等因素,加重或者减轻保费,但必须依据风险评估结果; 2、《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就保险合同中的重大事项向被保险人提问,并将被保险人的回答记入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企业和经营者不得虚假标注或者声明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用途、规格、产地等有关情况,不得偷工减料、掺假抠毛、以次充好。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等因素,加重或者减轻保费,但必须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被保险人在购买瘫痪险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重大事项,保险公司也应该就此事项提问,并将回答记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被保险人有权依据自己的情况,权衡保险费与保险风险,做出购买决策。保险公司不得以虚假标注或声明等方式误导或欺骗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