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权的获得与女方有哪些关联?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子女抚养权的获得与女方有哪些关联? 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两岁以下的孩子和母亲住在一起; 2、十岁以上儿童主动与母亲生活; 3、女性因其他原因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 4、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5、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6、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独居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二、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解释有哪些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5、在男女双方的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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