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如下:(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是否可以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享有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主要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法定其他事由等。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能否撤销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后出现以下情形是能撤销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申请撤销;法定其他情形。 民法典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但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能否撤销 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可撤销的事由:(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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