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就要停止: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产生活经营条件没有得到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 违反法定程序 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予强制执行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