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登记应审慎审查,未核对签名违法! |
释义 |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兴隆分局,住所地黑龙江省友谊县。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姜允涛。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姜允双。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健。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宋广南。 原审第三人姜英杰。 李健、宋广南诉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兴隆分局(下称红兴隆工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红兴隆工商局、姜允涛、姜允双不服黑龙江省农垦中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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