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法院颁布的离婚协议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协议应包括:基本情况、同意离婚表示、子女安排、财产分割、经济帮助、居住问题和损害赔偿。法院发出的离婚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对未成年和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包括解决无房屋产权或无法居住的一方的居住问题;以及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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