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嫁妆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婚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房屋拆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