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里强调一下,如果没有明确归一方所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乙方的财产。     当然,如果夫妻间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婚前财产离婚会分吗     婚前财产离婚不分。因为婚前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双方当事人订立了特别约定,才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在正常情况下,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直接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双方就可以分了,双方应当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以下财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