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交通事故委托公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交通事故委托公证注意的问题有: 1、办理委托公证,应当向委托人住所地或者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必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密切相关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委托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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