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天津市老年代步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老年代步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相关标识,并不得在快速干道、高速公路等禁止的道路上行驶。此外,在使用老年代步车过程中,还需注意安全性、可靠性、节能环保等多项因素,并必须将车辆进行年检和保养等维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按照速度优先原则,行驶于机动车道;不得行驶于人行横道,校园道路以及其他禁止和限制机动车通行的路段。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相分界的地点以外行驶时,应当靠右侧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