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贷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债权持有人通过网贷平台将债权挂出,并与购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购买人的操作。当债权持有人需要提前收回投资款时,可通过网贷平台发出债权转让申请,一旦找到购买人,债权持有人即可提前退出投资,顺利实现资金回笼。 济宁债权转让的相关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规定是: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分析中国商业银行不良债权的表现形式,可以发现主要有下列几种形式: 1.贷款收不回。这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收回。其中又包括几种具体情况:较为明显的情况是贷款已到期,而由于各种原因已经无法收回,且没有可替代执行的财产。另一种情况是贷款虽未到期,但项目已经停产或严重亏损不可挽回。 2.保证担保不能兑现。指借款人因种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向保证人求偿也无果。可以分为儿种情况:保证人不具备担保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没有偿还能力:保证人故意隐瞒财产以逃避债务;保证人下落不明,又没有财产可供清偿。 3.抵押、质押担保不能变现。指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但设定了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情况下,银行要求行使抵押、质押权而得不到完全追偿。这种情况也会有多种情形:担保物价值被高估,远不能实现债权;借款人恶意转移担保物,下落不明无法得偿;担保物灭失并且无替代物、无保险而使贷款人的债权落空。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条件有什么规定呢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法院债权债务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是到期债权执行是对普通执行程序的突破;二是到期债权执行是一种简化的司法程序;三是到期债权的执行更侧重于维护司法效率原则,从而得出阶段性结论:对于到期债权执行制度需要坚持审慎适用的原则。继而,文章从重构到期债权异议制度、完善到期债权当事人的救济途径、拓展到期债权变现方式等角度,对重塑我国到期债权执行制度提出建议。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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