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情形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 是否可以买卖要分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根据现有的规定来看,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只能在农村集体内部进行买卖,城市户口的居民到农村购买房屋是不被允许的,出售房屋还应取得村委会的同意。在购买房屋时,当事人双方都应签订成面的买卖合同 ,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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