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法344条含司法解释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刑法第344条在《刑法修正案(四)》被修改。由此,“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罪名被取消,代之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罪名,并增加“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4 18: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