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越过停止线怎么处罚
释义
    本文介绍了新交规对于闯红灯的处罚规定。在车辆在红灯时刚好在停止线前,不会受到处罚。但若在越过停止线后,车辆仍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可能会受到处罚。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闯过停止线后,能刹住车子停下来哪怕已经越过了线都不会受罚的。但是如果你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因此,要求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信号灯。路口、斑马线、停止线等
    法律分析
    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刚好在停止线前,但立刻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受到处罚。但若在越过停止线后,车辆仍有明显的位置移动,那么就可能会受到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
    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二、闯红灯怎么处罚
    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如果你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只是刚刚越过停车线可以免处罚。一般电子眼会拍3张照片取证。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闯过停止线后,能刹住车子停下来哪怕已经越过了线都不会受罚的。但是如果你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属越线停车,根据交通法规定是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扣分2分但不是闯红灯处理。
    所以要求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信号灯。路口、斑马线、停止线等都要注意。还有一定要加大跟车间距特别是跟在大车后面。
    拓展延伸
    素材:关于闯红灯的处罚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这一规定旨在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该法也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行人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非机动车应遵守交通规则等。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了行人、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及时抢救伤员,并迅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管理机构报告。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结语
    本文介绍了关于闯红灯的处罚规定。只有在车辆驶过停止线、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时拍摄到三张照片齐备,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并扣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都会被扣分。例如,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如果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只是刚刚越过停车线可以免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你闯过停止线后,能刹住车子停下来哪怕已经越过了线都不会受罚的。但是如果你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因此,要求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信号灯,路口、斑马线、停止线等都要注意,还有一定要加大跟车间距特别是跟在大车后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1 5: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