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行使的 |
释义 |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一、行使时间。 优先购买权只在出卖人与第三人成立买卖合同时才产生,只有自此时起权利人才能行使权利。 二、权利及具体化。 行使权利的行为,向法院起诉,是要求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权利实现。 三、诉讼请求。 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依优先购买权形成的合同,要求被告按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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