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过程中离婚了怎么办 |
释义 | 买房过程中离婚了的经济办法如下:如果该房屋是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但是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订立购买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过程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房屋判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按揭的房子一般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权属由双方协议,协商不成的,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房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但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 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或者婚前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住夫妻双方的出资额比例分割给房产。 还有种情况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获得房产,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子归支付首付方,共同还贷部分由房屋产权方给予对方补偿; 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这一方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有如何的规定 1、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的法律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就房屋归属无法协议一致,法院确认房屋归首付一方的,应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在首付款以及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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