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伙食费和交通费的认定标准:     1、伙食费以当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费为标准;     2、交通费以因医疗实际产生的必要费用为标准。一般为被害人一方出具的车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