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转正参会人数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党员转正参会人数规定 一、需要与会党员人数: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二、通过表决人数: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50%。下面的问题举例说明:某支部正式党员20人,且全部具有选举权,那么应参会人数为20人,实际参会人数必须是11人及以上,才能开会。比如大会刚好11人,是可以开会的。所谓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的理解,这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是20人,半数就是10人,那么这里出席会议只有11人,如果出现1人投了反对票或者弃权票,那么赞成票就只有10票,这里没有超过10,就意味着本次支部大会决议没有通过接收预备党员这一议题。这里的风险自行体会。转正与接收预备党员要求一致。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 :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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