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减刑的程序为: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符合减刑条件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一、如何申请假释呢     假释是法定程序是:首先通过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需要向所在地中级的人民法院,提出假释的建议书。其次监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了假释的建议书以后,是需要审查其材料是不是齐全的。最后在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材料之后,组成合议庭去进行审理。如果是符合了假释条件的罪犯,经过裁决给予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二、服刑人员怎么减刑     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抢劫罪能减刑吗?     抢劫罪可以减刑,但是需要满足在执行期间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