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不动产证的流程有:     第一步,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     第二步,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购房者需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第四步,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     第五步,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     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     第七步,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