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什么事项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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