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篇要求矿井开拓方式、通风方式的变更以及首采区位置的变更需编制设计变更说明书并报批。采区巷道布置发生重大变化也需满足相应要求。 法律分析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发生以下项目变更的,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说明书》,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1.矿井开拓方式、矿井通风方式、井筒数量增减变更(不含井筒断面、支护方式、井筒位置、井简倾角、井简功能、井筒内设备布置等)﹔2.首采区位置的变更(不含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几何尺寸等)﹔采区巷道布置发生重大变化(指煤层间分组或联合布置关系发生变化)。 拓展延伸 煤矿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煤矿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是为了提高煤矿设计变更的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方案。该方案旨在优化煤矿设计变更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子审批系统,实现在线提交申请、在线审批、在线通知等功能,实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同时,该方案还将加强对煤矿设计变更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确保变更方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推动煤矿设计变更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煤矿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旨在提高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子审批系统,实现在线提交申请、在线审批、在线通知等功能,实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同时,加强对变更方案的监管和风险控制,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推动煤矿设计变更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