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士官工资要交税吗 |
释义 | 需要,根据规范军官交纳个税的规定,对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税法统一规定执行,即每月扣除800元。军人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项目,主要是指基本工资部分,具体来说包含: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 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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